2007年7月29日星期日

be strong , and fight against

在汗流浹背的夏天,替xanga過早地換上秋裝。
可能這秋紅色系和我這個人不太搭配,但還是很固執地換一下。
我知道我愛黑白,然而,我更明白,我需要的是秋紅。

近來身邊的人,都似乎各自發生了一些不稱心的事,
有工作的幹得不順心,沒工作的有其他的煩惱,讀書的煩著學業,
沒戀愛談的想找個可倚靠的人,正談戀愛的卻和情人吵架多於談心。
我,在他們當中,開始沒話可說,只能以靜默代替我的心。
我不容許自己說什麼:不要放棄!,這些令人無奈的話。
因為,我也曾經放棄我自己,在我最想把一切摒棄的時候。

我領悟了,要從幽谷中走出,還是得靠自己,
不會忘記約半年前的那一次,谷口吊下了周遭愛我的人放下來的繩索,有緩有促,有粗有幼,它們以晃動的姿態,在我眼前微微搖動。我看著它們,却差點溢出淚。我向它們一一謝過,然後選擇了用自己的一雙手,一下一下的攀離這個深谷,哪怕最後我傷得體無完膚。

學懂了自救,就不怕獨自戰勝。
這是一場,對自己的戰爭。
我們一起努力。

2007年7月13日星期五

岑凱倫的夢樂園

到馬鞍山圖書館找陳雪的書,找不著,便隨手拿了一本岑凱倫的《櫻花表妹》讀了起來。

想不起上一次看岑凱倫的書是何時了,印象中該是升中學前那一個暑假。

看岑凱倫,最好的年紀是十二歲之前,五十歲之後,十三至四十九歲期間如無必要,請勿細讀,否則定會被悶昏去了。

十二歲之前,我們是一張未經俗染的白紙,白茫茫一片,惹人憐愛,胡思亂想是我們的專利,我們不諧現實,幻想中很多很多都是美好的。錢是伸手就有,即使不多,還是得來不難;愛,那時我們以為沒有的,現在回想,卻發覺那時的愛比現在的要窩心很多,只是我們對愛,往往後知後覺。

在十二歲前這時期,看岑凱倫,你會陶醉得死去沒來,只是還未能覆雨翻雲,那種單純的年紀,光想想便夠撩人心屝。

岑 凱倫的世界太美好,令我們不得不憧憬我們的未來,除了愛情,還有無愁無慮的公子小姐王子公主式生活,讀著讀著,險些忘記這世界有貧困這回事。我就說,岑是 享樂主義者,而且還生活在童話裡,她筆下的人物,男的俊,女的俏,老的雍容大方,少的青春如火,完美似乎成了常規,HAPPY ENDING 成了故事的慣例。

她的故事,在十二歲前看,你會驚措、陶醉、過份投入時情緒因情節而起伏迴轉,更可能感動落淚;十三至四十九歲期間看,你會用很難聽的話罵它,什麼老土、脫離現實、拜金主義,卻忘記年少時曾經為它哭得涕淚漣漣;五十歲之後看,是怎樣的感覺,我不能理解,畢竟我還未到這階段。

然 而對於五十歲之後的我看岑凱倫這回事,卻可以略略的想出個大概:大概也很陶醉,從容不迫的看,慢慢的看,沒有任何可喜可恨可愛可惜的看。這種年紀,老早明 白岑凱倫的世界,不過是美麗的謊言,用俊男美女名車名屋堆砌出來的金碧煇煌的現代愛情童話。這種年紀,老早明白人生最眩目的綺蔓,己在殘酷的年月裡枯死, 空餘模糊不清的畫面,以hand-機的速度在腦海迴旋。

能陶醉在岑凱倫的夢世界,是青春的記認,無論在心靈或肉體上。

我看了三分一《櫻花表妹》,便不耐煩的掀到全書的最後一頁。

OH, MY GOD。是典型的HAPPY ENDING。有錢表妹嫁有錢表哥,郎情妾意幾經波折終約定終身。只差沒有一句:王子和公主從此快樂地生活下去。

我難免沮喪,把它放回書架後,找陳慧去。

待多二十八年吧,那時再看看,我想該能有耐性地看完全篇。

2007年7月7日星期六

我們的回憶(3)﹣ 一炷香

不明白的。始終不明白。只依稀記得,小時給爺爺的神位上香時,總是雙手合什,誠心誠意的,那時我不過是幾歲的小孩,卻早已老成地很正宗地把手上那炷香小小心 心的插進爺爺神位前的香爐裡。小時的我,很驚青,總是不敢趨前看看爐裡盛著些什麼,縱然心裡很好奇,其實我是怕,怕有什麼會從爐裡跳出來,小時膽很小,怕 邪更怕神枱泛著的那種銅紅的光。

很他媽的,小時我卻有一段時間是打地鋪的。那時我很早便要睡,大約十時半便該鋪好被子,被媽媽摸摸額頭後 便該好好進睡,但我却很怕,我睡的位置太接近神枱了。仰頭一看,很清楚看到神枱那像血的光,小小的紅燈泡,是拉長了的巨型冰糖葫蘆,這樣說也許有點怪,但 真的很像。我被燈照得睡不著,便乾脆直盯著神枱看。那時的香往往不能順利地燒完,它們燒到二份一或三份一時,火焰便滅了,灰灰的餘燼蜷縮著,現在回想起 來,有點夭折的味道,感覺悽愴。我看著,怕著,過了一會便入睡了。

上香是每年過時過節的必做的事。而且除了上及爺爺外,有時還會上給土地 公公。媽媽說土地公公會保佑我們家宅平安,我想了想,雖然想再問多點,但還是住了口。小朋友問太多問題,下場往往是被家法侍候,以及被冠以 駁嘴 的 罪名,小時的我深明此道,也因此學懂了明哲保身。這樣想來,也該謝謝土地公公。謝謝。

上香是有耐性的人才能做的事。不是瞎說的,如果倒茶 也可美名為茶道,那麼上香這件事也該被稱作香道。上香前,要點香,點香卻是很有條理,先把一紮香握緊,然後用打火機點著香頭,這動作很考耐性,因為香枝太 多了,往往要來回點好幾次才能把香枝悉數點著。接下來平均的分好香枝給別人,拜拜後再在心裡默唸願望或祝福一遍,雖然這些年來只有不過半數的願望得以實 現,但我還是很感激那些為我犧牲的香枝,它們曾給我無數的希望。

我想我是迷上香的感覺。那些催人欲淚的煙,總是教我,倍感釋懷。

2007年7月5日星期四

我們的回憶(2)﹣ 黃冰糖

過了七一,還有無數個七一。在香港,大家竟然難得地團結一致,在一片香港始終有你的歌聲下外出歌舞昇平一番。

我在家。看電視,什麼香港人,中國人的討論了十年的身份認同問題節目又湧現。我卻憶起兒時的黃冰糖,很大很大的那種,不是晶糖,而是冰糖,你們吃過嗎?

它 是我的兒時零食,小時爸媽常煲涼茶給我們喝,是無糖的,苦得我們他媽的亂叫扭計,他們沒法子,就在雪櫃裡拿出一包黃冰榶來,說:喝光的,便可吃一顆。我想 那時我是痴呆的,竟很乖巧地把全碗涼茶喝得精光,只因可吃一顆黃冰糖。你說它好吃嗎?不太,它不比晶糖,也不比普通糖果,它外型不討好,而且因切割粗糙, 起了很多的角,把它放進口裡時往往把你的咀刺得一陣痛,味道是很冰甜沒錯,然而太甜了,大概是糖的濃度很高,每次吃完我都要灌一大支的水。
也想不起吃了多久了,它和涼茶,卻在我的童年裡佔了重要的位置。

對黃冰糖的感情很複雜,不是很愛它,與其說愛,倒不如說是不能脫離。

很多的感情,大概都是這樣。

我想,在七一吃黃冰糖,會有雙倍的感覺。

所以,還是沒有再吃它的勇氣。

我拿起它,看了一會,很多的角,我們都害怕被割破。

2007年6月30日星期六

我們的回憶之(一)--益力多

臨近七一,再加上香港回歸十周年紀念,這陣子忽然興起回憶熱。

拾 年 說的,是我們的集體回憶,近些年一說到回憶總是離不開禽流感、沙士之類,在七一前夕朝港人傷疤再刮一下,不太精明。在這個社會,傷感太多,歡欣太少,在這 兒,不妨分享一些開心的回憶。我這個出身自草根家庭的人,小時總是有些奇怪或與別不同的習慣,挺有趣的,也不怕和大家說說看。 (註 : 根據胡總理探訪馬鞍山家庭的報導,一個家庭若收入少於三萬元便已屬草根家庭,那麼,本人無言了。)

這 天在家裡,悶悶的忽然口痕起來,於是左翻翻,右找找,好不容易才找到一支益力多聊解口痕之苦。說起益力多,似乎打從懂事以來,除了奶、水外,喝得最多的便 該是益力多了。小時益力多是昂貴的,對於我來說,那時上學每天的零用錢只有五元,因此很多時都把它儲起來,反正回家餓時可以向媽媽討東西吃,更重要的是不 用花一分一毫,這也是我們四姐弟的儲錢技巧。

至於怎樣喝益力多,在我家裡也流傳了好幾種喝法,當中雖然有點無謂,但確實令喝的喝得特別滋味。

第一種,當然是把鍚紙蓋整塊撕掉,然後一喝而盡,快是快,卻毫無趣味,因此我們不愛用此方法。

第二種,則是把益力多放進雪櫃雪一會,待內裡有50%是稀冰時,便把它拿出來,用匙把它當冰沙吃,感覺很捧,但小心別雪得太久,否則冰塊會把罐子撐爆,喝不到之餘還要清理雪櫃哩。

第三種,用牙籤在鍚紙蓋上刺一個個小孔,數量由閣下控制,然後利用小孔把益力多啜出來,這種方法可延長益力多的飲用時間,然而最令我著迷的,是用牙籤在鍚紙蓋上刺孔的感覺。

第四種,把鍚紙蓋撕走三分一,然後利用那三份一的空間喝,小時的經驗,是由於孔太細,唇往往會卡在小孔裡,因此也可把整罐益力多舉起(利用嘴唇),那樣子很滑稽,往往惹人大笑。

現在喝益力多時,也只是一咕嚕的把它會倒進口裡。大概,這些樂趣,只能憑回憶重拾了。

2007年6月29日星期五

再混久一點

如何在這世界再混久一點,是一種哲學。
活,比混不同。活,多了點積極,混,更多的消極。
當這陣子的政府國民教育愈來愈強烈,慶回歸的氣氛愈來愈高漲的時候,我想,香港人也許應該高興的,這樣也能高興的活下去。
我只求開開心心的混下去,在消極、在谷底看到曙光,那感覺很振奮。
活,太高尚,太大的壓力,不妨考慮混混算了。混,不是俗,也不頹廢,極致的頹廢,昇華起來比高尚更漂亮。

白色,很漂亮。把大把大把的七色水彩潑染其上,白被遮蔽,那種美,是美呆了,近乎摧毀。

當生活到了樽頸位,是時候修讀混的哲學。

2007年6月21日星期四

《愛情.小說》

﹙1﹚
我呆坐在床上,用手捂著自己的臉,慢慢的抽泣著。
他穿好大衣,從衣櫃中取下自己的所有衣服,粗暴的把它們捲作一堆,放入行李袋內。
「幸兒,忘記我吧!」他吐出這樣的一句,便絕塵而去。
門緩緩的關上,他走了,只留下我無聲的哭著。

﹙2﹚
第一次見他,是在我的辦公室。
我正埋首於一整堆的愛情小說中,尋找自己已遺失很久的寫作靈感。真惱人,難道我的寫作生涯那麼快便要終結嗎?
「幸兒,你要是再這樣的話,很快你便要滾出這出版社……」不好了,是總編輯的咆哮!我又寫得很爛吧!
「總編,我……已經很努力的……」我低著頭,逃避著他的視線。
「叫你寫愛情小說,並不是說明文!你看,毫無感情可言,找鬼看嗎?」總編毫不留情的說著。
「你……自己好好想想吧!不然的話,你可以選擇不幹的!」他呼出一口煙,不滿的離開了。
糟了,再這樣的話,我真的要滾出這出版社的!有什麼法子哩?
忽然,他出現在辦公室門外,怔怔的看著我。
「藍小姐嗎?我是阿晴的哥哥……」阿晴是我的好朋友,她前天在長途電話中說她的哥哥會回港,叫我要幫忙照顧他,我可没想到他會這麼快來!
看著帥氣的他,我心中竟冒起了一個壞透的主意!
我迅速的踮起雙腳,在他的唇上深深的吻了一下。「和我談戀愛,好嗎?」我認真的看著他。
他被我突如其來的一吻嚇呆了,滿臉羞紅,煞是可愛。
我愛他嗎?我不知道,我只知道談一場戀愛,或者可以找回我那遺失的寫作靈感。

﹙3﹚
  我握著他的手在超市閒逛著。
  啊,不經不覺已經和他交往了兩個月,而談戀愛這個方法似乎挺有效,我的寫作靈感又源源不絕的湧上來。
  「幸兒,你今晚想吃什麼?我弄給你吃……」他擁著我問。
  「唔…我想吃你……嘻嘻!」我張牙舞爪的看著他。
  「傻瓜……」他笑看著我,輕輕的敲了我的頭一下。然後細心的挑選著雪櫃內的牛肉。
  我默默的看著他,他咀角上還掛著甜甜的微笑。他,似乎對這段愛情很有期望,但,我,一開始便利用著這一段愛情,我真的愛他嗎?我也不知道。
  我從後緊緊的擁著他,彷彿藉此對他作出補償,彌補著自己的過失。
  他回過頭來,給我一個柔的微笑,柔得令我不敢正視他。

﹙4﹚
  今天是我的生日,但他卻一點安排也没有,難道他忘記了嗎?還是他已經不再愛我?
  我看著桌上的一大堆文件,頓感頭昏腦漲,便伏在桌上,合上眼,不知不覺睡著了!
  忽然,一陣花香撲鼻,一雙暖的手輕輕的撫著我的頭。是他嗎?
  没錯,我一張開眼,便看見他俊朗的臉,正柔的看著我。
  「我……以為你不再愛我了,不再理我了……」我緊緊的擁著他,忽然流下淚來。擁著他,我才能確定我們的愛情的存在,我才肯定他是屬於我的!原來,不知不覺間,我已愛上了他。
  「別這樣……我怎麼會不理你?幸兒,生日快樂!」他在我的額上深深的吻了一下。
  「我們一起生活好嗎?」我張大掛著淚珠的眼看著他,問道。
  就這樣,我住進了他的家,但很快的,我後悔了!

﹙5﹚
  我回到家中──是的,一個屬於我和他的家!
  但,我看不見他的影,難道在睡房?
  我躡手躡腳的步進睡房,只見他正默不作聲的坐在書桌前,一幅專注的樣子!
  忽然,我看見他手上正拿著我的日記,我的心冷了一截,急忙的搶回它!
  他回過頭看著我,一臉的嚴肅。
「你一直在利用我?」我不敢正視他。
  「是……但那是以前的事,我現在真的愛你的!」我擁著他說。
  「我們分手吧……」他掙開了我的懷抱,緩緩的道。
  我跌坐在床上,看著他的身影漸漸的從我的視線中消失。
我知道,我已永遠的失去他!

﹙6﹚
  我呆坐在辦公室中,靜靜的把文件逐一的放進紙箱內。
  「幸兒,你真的要離開?」總編看著我問。
  「嗯……」我仍舊的低著頭。
  「但你第一部的愛情小說很暢銷哩?你封筆,讀者會很失望的!」總編又呼出一口煙,嘆息的道。
  我没有回答他,逕自拿著紙箱,走出辦公室。
  他走了,没有了他,我想我再也寫不出小說了!

日記

不記得何時開始有了寫日記的習慣。正式而詳盡地寫下自己的感覺,大概是在中三暑假開始。

那是一本深藍色的日記本,封面印有可愛的卡通人物,現在雖然殘舊了,卻不減它的孩子氣。

它是朋友送給我的生日禮物。現在已經被填得滿滿的、和另外兩本同樣被文字充斥著的日記本,在書架最上那一架靜靜的擱著。

有了一種習慣,恍如上了癮,不能停止。

上大學前,一有餘閒,我最愛拿起它們重看一遍。其實這樣做有什麼意義? 我也說不清,只是一邊看一邊回憶起昔日的日子,有哭有笑有血有淚,那一堆歪斜的文字、一句句毫不漂亮的句子,實實在在的告訴我,我曾經擁有過很多。

日記裡記著擁有的比失去的多,我這個人有個缺點吧,就總是很易忘記失去的事、物,但不包括人。但日記記得最多的,是疑問。那時總是有很多問題:這個我為什麼要存在?我有存在的需要嗎?抑或我的存在只是一場不太美麗的誤會?家人需要我嗎?朋友需要我嗎?這個世界沒有我的話,陽光依舊的照耀,黑暗也按時的來臨,然後過了很久很久,還有人記得我嗎?這些問題,一直在我的日記出現,第一本有,第二本有,第三本也有,甚至這個xanga也有。

我也不在乎有沒有答案,只是每次想一想後,好像明白了什麼的,便喜孜孜的把它合上。我這個人滿足嗎? 其實也是,我一點也不貪婪吧,至少不屬於自己的,我不會強求;屬於自己的,有時候也不介意和別人分享,當然有時私心難免,你們便請饒過我。日記是自己的書,我不需要迴避什麼,避諱什麼,因為這是我的地帶,任何人都不得逾越。在日記裡我可以很霸道,我可以毫無理由的任性,不理別人的眼光、盡情地寫自己的故事。

我喜愛發白日夢,曾經幻想在四十多年後,如果我還在的話,在搖搖椅上看自己中三時的日記的境況。也許會感動,但應該不會哭吧;也許會嘆氣,但應該不會是婉惜;也許想起一段段回憶,但在暗黃了的底片下,卻彷彿是屬於別人。

有人說我們應該向前看,不要回顧過去。我們都不貪心,不再撒小孩子的野,說什麼能停在某一般回憶便好了,小時不懂,現在明白了,一旦停下了,便意味著死亡。看看過去的事,看看過去的人,看看過去的任性和不懂事,只是駐足兩秒,回頭看看便行了。

再美好的人生,也需要跨越吧!跨越一個個欄,努力的向前奔走,不用競技疾走,因為我們每個人都有自己必然的終點。

擁著日記,忽然很滿足,擁有的永遠都擁有了,失去了的,已在我的生命中悄然引退,沒留下一點波瀾和痕跡。